钦's profileDiary of A Nobody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Blog


    May 17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晴 厦门印象2

    鼓浪屿,每栋房子都有自己的故事

    DSC04152

    DSC03827

    也许,马灯也曾是一段故事的道具

    DSC03820

    我的TEA TIME

    DSC03969

    昨天拍的兔子的另外一种摆法(请对照昨天的兔子看)

    DSC04127

    这个是寄给我们家张啦啦的明信片,等我到家时,明信片也到了啦啦的手里(爪里、口里?)

    DSC04253

    赵小姐的店,真的名过其实

    DSC04241

    我房间窗外的“海角七号”

    DSC04163

    下面是炫耀贴:

    傍晚,我在阳台上泡茶

    DSC04156

    清晨,我在阳台上吃早饭

    DSC04159

    May 10

    2009年5月10日 星期六 鼓浪屿

    一如既往的到了厦门先到鼓浪屿晃一天

    肥猫君,你好

    DSC03600

    DSC03606

    鼓浪屿建筑

    DSC03592

    DSC03544

    DSC03594 

    我消磨了半天的咖啡馆,第一次认为蛋糕也可以做的很好吃

    DSC03590

    陪伴我的还有这两位象腿美女,他们叽叽喳喳的聒噪了一下午的上海话,右边那我不时的在椅子上压腿。这位上海阿姨,下一位客人可会知道这个椅子曾被你如此凌辱。

    DSC03587

    下面是婚纱组图,这次到访鼓浪屿忽然发现钻出了这么多新人。大家都说新娘是美丽的,让图片告诉你,新郎新娘也有很丑的。丑女绝对不是福建唯一的特产。我相信他们会在最后的片子中非常美丽,所以我要告诉你艺术照的虚伪性,也许我也会被拍得很帅气。

    DSC03557

    DSC03554

    DSC03577

     

    DSC03571

    走在路上,我随手将相机放到屁股后一拍,拿回来一看,竟然又是一对新人,第一次惊喜的发现丑陋的不只是拍婚纱的人,还有他们身上的婚纱。

    DSC03564

    最雷人的事情发生了,路边有一个白发魔女,我还以为是看到了白发的芙蓉姐姐,真是世间无处不惊喜。注意看:手上有一把白色黑色相间的木剑。侠女,请问是是芷若还是敏敏。

    DSC03549

    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 江与城遛狗

    DSC03471A

    先放一张图片占个位子

    May 02

    转:拎壶帅哥记

    前言代序
    丁锐先生是我一直以来非常仰慕的一位好友,被称为“XX部不可多得的人才”,今日拜读其最新大作《拎壶帅哥记》,实在是感触颇深,想说以下几点:
    首先,能够被丁锐先生专门记录是我非常荣幸的事情。这个逼人第二次专门被人写,前面一次是冯小彦同学,把我写成了会骑扫帚的哈里波特张,哦,对了,冯同学还写个剧本,里面有主角似乎是我。
    其次,虽说文中有一些我都不知道的奇闻异事,但是总体来说还是把握了我的精髓。
    最后,感谢丁锐同学,同时希望大家一起来分享这篇流畅如行云流水,声东击西、指桑骂槐、绵里藏针、笑里藏刀的美文。
    再次感谢小丁同学,请记得五月四号帮我报《公司信贷资产重点监控表》我会在福州默默祝福你。咱们半个月以后见。
    
    
    
    拎壶帅哥记
    2009-05-01 15:07发表  修改权限 ┊编辑 ┊ 删除  
    当我略显颤抖的手敲下这篇文字的标题时,心里其实是有些忐忑的。这种感觉类似八岁那年第一次对家人撒谎时的那种心虚。是的。在这个略微显得有些冰冷的介于春夏的午后。我坐在窗前,外面没有阳光。我幼小而单纯的心灵就这么突如其来的被心虚感所击中,所充满。如果这个时候你坐在我的对面,你会发现我眼神很飘逸。呼吸有些急促。如果你试图跟我对话,你还会发现我的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这样的仓皇其实只有一个原因:我怕诸位看官---尤其是女性---要深究这个拎壶帅哥到底有多帅。而实际上,这个帅哥不是特别帅。或者换句话说只有一点点帅---比我好上了那么一点。括弧,以前他是跟我一样帅的。但是由于他是这篇文字的主角,所以只好勉为其难的比我帅。 
    
    之所以叫拎壶帅哥,是因为他的网名叫做拎壶冲。这个拎着壶不顾一切向前冲的名字很容易让人去联想其背后有很多曲折纠缠,百转千回的故事。比如他曾深爱某位已婚妇女。奈何生不逢时,相逢太晚,爱情还没有到来就几乎失之交臂。但他却不顾周围世俗的目光依然自我向前冲。这样的故事如若到了某位善于煽情情感饱满的作家手里,足够创作出一个让人感动到泪花翻滚心绪久难平的故事。同理,若是到了某位善长情色描写、刻画细节的艳情作家手里,也足够也出一篇让人浮想联翩,可以大红大紫,蝉联某榜第一的畅销小说。 
    
    可惜是没有的。这让我很唏嘘。有故事的人总是更能吸引人。只是后来我发现,拎壶帅哥他没有故事,也一样吸引人。这又让我很愤怒。每次跟他一起遇见美女,到最后她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投入了他的怀抱。这样的遭遇让我常常郁闷得无以复加。却又难以言表。唯有哽咽得发不出声音。 而此时,拎壶帅哥却霸着麦,深情吟唱“如果爱上了别人”。
    
    说到这里括弧一下,拎壶唱这首是很好听的。若是在许多年以后,有人会给他写一篇传记,那么我想,如下的文字将会出现: 
    在他漫长的一生里,他曾那样的深爱过两首歌。一首是如果爱上了别人,另一首叫做缠绵。在他经历过的无数次K歌中,这两首歌频繁的出现,他以别样的动人的深情唱腔,重新演绎了这两首经典的歌曲。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一个伟大的革新者。 
    
    拎壶,字某钦,吾之近友也。其人身高八尺有余,善饮酒,好交游,性风流。为人甚意气,相貌刚毅,然,风度翩翩,实为浊世难逢之佳公子也。少时常流连得意,浪迹灯红酒绿之地。 
    
    我其实是想多写点的。但是我实在是写不出来了。我感到了深重的悲哀。念书的时候背了那么多的传记,骈文。可是他们都随我们逝去的韶华一起,一去不复还了。连个背影都不曾剩下。 
    
    上面这段话大家都能看懂。但我还是再适当的画蛇添足,补充说明一下: 
    拎壶呢,名叫某钦。是我的好朋友。他很高,有八尺多长。诸位看官或许会困惑:八尺也太长了点吧。其实是有点高,但是也不是很高。因为在我的计量单位里,一尺等于零点二二米。八尺多一点话换算出来也就约合一米七六还多。这样的高度让我很是郁闷。跟他走在一起,我总是别扭得想把他腿锯掉。所以在后来的许多日子里,我一般都不想同他一起走路。 
    他很能喝酒。还喜欢交朋友。生性比较风流多情。这样的人若是放在大唐年间,他必将是在少年的时候一个骑着高头大马,整天惹事生非—-包括调戏卖花姑娘,砸政府的公告牌---或者呼上一大帮狐朋狗友招摇过街,以及等等的少年游侠。年长一点,成熟后就会仗剑走天涯。 
    
    括号一下,这曾是我的梦想。 
    
    当然,跟所有的游侠一样,他也会路见不平,常常还英雄救美。虽长得线条不明。却有能保持风度翩翩。这样的人是难能可贵的。当然,他之所以翩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很高。 
    为人甚意气—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一是说他很有性格。换句话说就是很豪爽。二是讲他很讲义气。这些性格特征可以通过许多日常小事体现出来:诸如吃饭总是抢着付帐、打架的时候拎着壶老冲第一,以及等等。 
    
    在很多时候,拎壶帅哥是很有亲和力的。通俗的来说就是他比较搞笑。一个手长脚长的人,常常用一些诡异的话、表情和动作让人发笑,即使稳重如我也不能幸免。总所周知,笑一笑十年少,所以广大的女性看官们,恕我打个广告:拎壶帅哥,小驴出品,能让您笑口常开,心情舒畅,实为单身女性—已婚的恕不接待--居家必备之佳品、返老还童之良药。 
    
    他年轻的时候—其实现在也年轻----常常出没于得意世界。包括88号,苏荷,A+以及等等你所熟知的夜店。每当灯火迷离、华灯初上,就是他出现的时候了。然后到夜深人静,青春散场的时候,你会看到拎壶帅哥身体麻醉但是思想清晰着晃晃悠悠的回家。 
    
    拎壶帅哥生性是比较风流地- -#,那个偶尔以及偶然总会听到一些绯闻。在这里呢,我谨祝他早日结婚生子。这样的祝福原因二:第一成家得贵子,总是好事。第二就显得比较有问题:成家了就不会跟我抢美女了。。。
    他还有许多名字。由于不太雅观我就不一一赘诉。你可以尽情的想象:比如某猪以及等等更多。这些称呼仅仅限制在我们一些人之间,所以显得更为珍贵。 
    
    再后来我就开始思考这篇文字的结尾。思考了很久,还是想不出来一个比较震撼人心的结尾。于是我很生气,不写了...